耳機測試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條件
參考設備型號:THA-80PF、THB-150PF
1.高溫試驗:設置試驗箱溫度為(55±2)℃,樣品放入試驗箱,并持續(xù)2h的高溫試驗,在測試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,樣品應無變形并且可以正常工作。
2.低溫試驗:調整頭試驗箱溫度為(-25±3)℃,樣品放入試驗箱,試驗時間為2h的低溫試驗,在測試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,樣品應無變形并且可以正常工作。
3.恒定濕熱試驗:耳機經溫度為40°C±2°C,相對濕度為(90~95)%,時間為48h的濕熱試驗,在測試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,樣品應無變形并且可以正常工作。
注:恒溫恒濕試驗箱(室)內壁和頂部的凝結水不應滴落在耳機上。
另外,耳機還需要經過振動、碰撞、跌落的物理測試。